5月1日起,亳州正式实施垃圾分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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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(含开发区管理机构)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加快建立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系统,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。
同时,《办法》还明确了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职责。他们负责对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,汇总本区域内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相关履职信息,并向城市管理部门报送;招募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,实施垃圾桶边值守或者巡回检查,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。应当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、引导、示范、监督等工作,参与收集、运输、处理过程的监督。